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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威的三次卖英雄的大潮之后,漫威旗下自己还持有的超级英雄,人气都只能算是二流的。
第三次卖出的英雄,基本上就是清仓大甩卖了,美国队长、雷神、黑寡妇、惩罚者、蚁人、黑豹、死侍、铁拳、类人体、吸血鬼莫比亚斯等等,他们的合约依旧是大名鼎鼎的“5年新片”。
说不好听的,这些都是被挑剩下、没人要的角色
而现在漫威定下的钢铁侠,实际上在电影还没有出来之前,在漫威漫画中也不过是一个二流角色,只比第三次卖出去的英雄好一些。
属于第二流的。
在1990年代的时候,“钢铁侠”和“浩克”两个英雄被环球影业买走,钢铁侠被环球影业买走后,并不受重视,当时是《活跳尸》的导演斯图尔特戈登打算执导,一听就知道还是小成本b级片的样子,当然没拍喽,然后全无下文。
到了1996年,钢铁侠的版权被卖到了20世纪福克斯。
福克斯倒是希望将其拍成大片,开始招商引资,广撒网。
没多久,第一个大牌来了,尼古拉斯凯奇!
这位有兴趣演斯塔克。
然后1998年更大的咖来了,汤姆克鲁斯!
他打算出演斯塔克,并且可以担任制片人。
斯坦李一看,来者不拒!
于是他亲自撰写了剧本,联合《机器公敌》的编剧一同编写,剧本中反派是大头鬼“魔多克”。
不过福克斯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又找了个神仙——痞子昆汀!福克斯希望让他重写剧本,也有意让他担任导演!
但这一切都未付诸行动,因为福克斯觉得手中超级英雄版权太多拍不过来,钢铁侠的版权在2000年初又被卖到了新线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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