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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
“阿里纳斯条款”。
这是不好的,是为了保护母队,以便能够留住那些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二五仔
显然,“罗斯条款”是好的。
它可以看做“拉里伯德条款”的升级版,专属于菜鸟合同中崛起的天才巨星,后来者但凡能够触发这一条款,将是何等的荣耀!
三天前,触发了自己条款的罗斯跟公牛提前续约,合同金额是5年9400万美金,起薪1600万。
合同总额比停摆前续约要多1100万!
罗斯谦逊的说:
“我不爱钱,我是为了胜利”
一股子浓浓的,令人酸楚而无可奈何的,凡尔赛派阿里马流的气息扑面而来!
其实,他并不是第一个“罗斯条款”的受益人。
第一个享受到“罗斯条款”的是杜兰特,作为2007年的榜眼秀,在四年新秀合同期间,他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两次入选最佳阵容一阵。
这正符合“罗斯条款”的约定,所以条款发布之后,杜兰特和罗斯一样,第一时间满足条件。
当然,这个条款不叫“凯杜兰特条款”,而是叫“德里克罗斯条款”是有原因的,他们之间暂时有一道巨大的鸿沟
常规赛v!
按照“罗斯条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