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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馨羞答答地说:“郡主姐姐,你知道李二公子为什么一直不肯议亲吗?”
李二公子?李兆同?
朱琳琅想了想,答道:“会不会是因为年龄小?他才十六岁。”
于馨脸更红了,轻轻地说:“可是这个年纪大家多半都该定下婚约了。”
虽然新的婚姻法里规定男女都必须得年满十八岁方能成亲,但是多数人家都是在十五岁左右便开始相看。
李兆同作为“适龄男子”,勤奋好学,品行端正,且李家家风良好,大哥李兆先后院也没有妾室,是不少人家的“佳婿人选”,有不少人家都在打听李家二公子,但李家却表示小儿子要等到二十岁再开始议亲。
哪个女孩子敢等到二十岁?都成老姑娘了!
朱琳琅突然想起当初救了李兆同后,李东阳那句“兆同十年内不会同旁人议亲”!
那年李兆同十岁,再加上十年,正好是二十岁!
朱琳琅:!!
朱琳琅表示会去帮她打听一下原由,于馨红着脸道了谢,看得出她很高兴。
看来这姑娘是暗恋李兆同呀!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吧,这帮孩子这些年一直在朱琳琅这里“听故事”,也算是她看着长大的!
晚上,朱琳琅到了李府,没提于馨,跟师娘一打探,果然是她的原因!
朱琳琅苦口婆心一番劝解后,师娘总算是不再执着当初的“救命之恩”,然后又和朱琳琅一起说服了李东阳,李兆同终于恢复了“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