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3)
居同野怕他抢面,慌忙抱起碗来吃:“慌什么。”
暇州太穷,居同野当捕快多年,还真没遇到过要慌张的事,笃信他不过是大惊小怪。
曾响终于缓过气来:“衙门口,睡着个乞丐。”
这地已多年不见乞丐,自家都吃不饱,谁还会施舍乞丐。居同野满脑都是面,哪里装得下乞丐,大口大口吸溜面条,道:“什么大事,也值得你大惊小怪。”
曾响不好意思,搓手哈腰赔笑:“这不是大哥你不来,我不敢开门进去嘛。”
“等我吃完。”居同野知道曾响生性爱洁,一粒尘埃能叫他跳脚,白了他一眼。他这双眼睛,黑瞳仁赛过眼白,白起人来还真没多少威慑力。
曾响当捕快前没拧过一块抹布,见衙门被居同野住成了猪窝,皮痒手痒日不能食夜不能寐,不吃不喝不睡三天三夜,终于将衙门打扫得崭新锃亮,居同野愣是也用了三天功夫做心理建树,才敢踏入衙门。
然而这集市因昨夜才下过雨,连猪圈还不如,曾响如坐针毡,直拉着居同野要走:“要不现在就走,衙门口睡一乞丐损咱哥俩颜面不是?”他说的越是急,居同野越无动于衷,便掐了个女人似的细嗓子低低叫唤,“大哥——居大哥——”
居同野不忍扫他的兴,其实他这嗓子跟猪见到屠户刀锋无甚差别,无可奈何,对打杂的说他这碗拿走使使,得空再还。
打杂的哪里会不肯,左右不是自家的碗。
待居同野将一碗面吃干抹净,仰起脖子喝完最后一滴面汤,捞干净碗里葱花,跟着曾响也不用看路,一路回味妙不可言臊子肉沫滋味,砸砸嘴脚底生花,更是面如春风拂柳,惬意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