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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记住了他的名字,破天荒的,我记住了一个男生的名字,我连同班一年的男生都没记住他们名字的说。
等到下午上课的时候,他回来坐下,我很想对他说对不起,但是想到他当着我好姐妹说我蠢,我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指着他的书上名字,“你的字好丑。”
他又拿那种吓人的眼神看我了。
不过我觉得有报复后的快感,不跟他计较。
哪知他回了句,“你的字比我更丑!”
我一火,“康聿……”我叫了他的名字,正准备破口大骂,但是一对上他的眼睛,我就愣了,错觉吗,他眼里的光彩看上去象是很开心。
开心什么,开心我的字比他丑吗?
老师来了,我就没敢骂出声,我看着自己的字。
呃……的确很丑。
55555……人家小学钢笔没练好,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但是,我和他的梁子结下了,他是我最讨厌人名单上的no2,no1是所有吃过狗和杀过狗的人。
不过一个月后,他就变成no1了。
因为,我又出糗了,而且这次糗得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的应该挖个洞埋了比较好。
那是星期五例行大扫除,我负责扫地,康聿被分配和我干一样的活,基本这类活动都属于敷衍型的,拿着扫把随便扫扫就行了,反正班级的地板,总是脏的,只要把黑板下面的粉笔灰扫干净了就行,其他的老师根本不会去注意。
可是这天,我的好朋友来报道了,大概是中午吃了根冰棍,我觉得肚子好痛,可是我是班长,要以身作则,我不能就这样把活交给别人干,我要顶撰~顶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