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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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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呀,我和他一起租了间房,同居一块儿,难免容易日久生情。

我和他,便是谈了场长达六年的恋爱。

六年时光,我们之间不咸不淡,改变或多或少,比方,我一开始不爱吃茄子,因为夏至生很喜欢才开始接受这种蔬菜。

可惜,我们还是分手了,在我二十九岁这一年。

分手的原因,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酿出了无法挽回的重大过错,只是他家里边不同意而已,准确说,是这个世俗不同意而已。

夏至生工作的地方位于鹿城的郊区,他忙起来,常常几天不回我们的住所。

因此,是我到郊区找的他,提了分手。

他跟我说,“昌文,谢谢你。”

我很镇定地回他,“不用谢,祝你和王小姐幸福美满。”

这一天的傍晚,鹿城下着瓢泼大雨,雨势很猛,足矣沟平壑满。

为了避开下班晚高峰,我随意找了家便利店避雨,心血来潮,便买了几瓶小酒饮料,即兴调酒。

始料未及的是,在这里,我竟偶遇了一位多年未见的故人,我的第一个学生——奚择。

他的右眼眼皮上缀着一颗小小的黑痣,五官过于清秀漂亮,即便岁月将他拉扯成熟,我还是能第一眼认出他来。

而他,望着我的眼神却充满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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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有趣的让本该不再有交集的我们重逢,接下来,又借着阅卷的由头,给了奚择七天时间想起我到底是谁。

——「那个人是你。」

阅卷结束以后,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出租车里,收到了这个小怂包的短信。

我一手支着脑袋,最终决定不回复他的讯息。

是我?

我是他曾经错过的人?

开什么玩笑,他错过了什么呀,错过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我援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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