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3)
林峥嵘比叶岚沫年长十岁,大约三十出头,其实,叶岚沫本可以叫他“林大哥”或者“林先生”,可是她总打趣地叫他“林叔叔”。
叶岚沫在大一的时候曾经为社团拉赞助,而林峥嵘当时是那家公司的总经理,看完叶岚沫提供的活动方案,林峥嵘竟然慷慨地资助了他们一千加币。
活动过后,林峥嵘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唱歌打台球,叶岚沫还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毕竟以林峥嵘的条件绝对称得上帅气多金、温柔体贴,是无数少女梦里的金龟婿,不可否认,自己对他也曾有过短暂的幻想,可是后来看到另一位身姿婀娜的妙龄女郎挽着他的手臂从五星级酒店出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真是想多了——
林峥嵘就是妇女之友,中央空调,他对每个女人都好,特别是美女。
你去做她们的盖世英雄吧,我可是混世小魔王啊,那时的叶岚沫心想。
而现在的叶岚沫却在想,我只喜欢暖我一个人的糖罐子。
林峥嵘看了眼时间,“我正好要去接个朋友,要不你先进去,我们等下再好好叙叙旧?”
“不用了。”叶岚沫礼貌地一笑,“我在等人。”她的笑意更盛,眼里像闪着星子,“在等我的男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称呼唐观为“男朋友”,虽然他还没有正式的跟她表白,可是在她心里,她已经认定他是了。
林峥嵘的笑突然就卡在了脸上。
“好久不见啊,林花花!”
叶岚沫抬头,却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叶恒惜。
叶恒惜上下打量了叶岚沫一眼,抿嘴笑道:“林花花,也不给我introduce(介绍)一下,这位美女怎么称呼?”
林峥嵘没有回答她,只是整理了下表情,说:“我刚想去停车场接你,没成想你自己倒上来了。”
叶岚沫一怔,原来林峥嵘要去接的朋友竟然是叶恒惜,不过她不认得自己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她上次见叶恒惜的时候还是只小白鼠呢。
叶岚沫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叶岚沫。”
“你也姓叶啊?”叶恒惜有些惊讶,但还是优雅地一笑,“我是叶恒惜,你可以叫我Sophie,法兰西玫瑰Sophie Marceau的那个Sophie。不过你要是孤陋寡闻没听过她也不要紧,知道我就行了。”
“幸会幸会。”叶岚沫脸上挂着笑,心里骂: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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