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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在台上,分别是宝地,和溪边溪上两兄弟。
剩下的在台下列队站好。
随着鼓声咚咚咚响起,众人整齐划一地做起动作——“哈!”
此时,越来越多的人围在了热闹的边缘。他们惊奇地看着这一幕,不约而同地在想:还能这样?竟然能这样!
天阳设计的动作,既威风,又简单,又老少都能做。练熟后张开双臂,行云流水,更难得的是那份每天早上齐练练出来的整齐感,让这个乍一看像在开玩笑的部落,形象变得神秘莫测起来。
不好惹。众人也不敢再嫌弃他们莫名其妙。
这就是“整齐”带来的气势!
晨练表演结束后,最后一个上台的是小雀斑和他的“天书先锋小队”。
带来的节目是诗朗诵。
因为看中小雀斑的潜力,容月提前开始教他文字。尽管教得磕磕巴巴,认识的字还很有限,但小雀斑已经不是原来的小雀斑了。
他是识字的,能看懂一点点天书的小雀斑了!
容月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和他身后一排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果果报完幕,下了台。
“啊!”小雀斑向前一步,率先道:“我爱我的部落!”
“我爱清晨的部落。因为朝阳是金色的,田野是绿色的,空气是蓝色的。”
“我爱傍晚的部落。因为晚霞是红色的,火光是橙色的,炊烟是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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