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3)
刚开始吐槽这只死鸟,就被它狠狠的扇了一下。他这翅膀大得很,一下子扫过来掀起一阵风,吹的宁自泊灰头土脸的。他嘴里吐出一口泥巴,“干嘛!”
重明趾高气昂的说道,“你,去把那具骨架子埋了。不要让人家暴尸荒野。”
“你怎么不干啊?”宁自泊反问。
重明道,“我乃是重明神鸟,你觉得我干这种事情合适吗?”
我去你大爷的!9012年了,还这么猖狂。哪天非得炖了你不可!
宁自泊心里骂骂咧咧,身体倒是诚实的很,一下子拿过李道给的铲子开始挖坑。圆圆的脸上带满郁闷,叫李道看了有些想笑。
挖土的时候,宁自泊猛地想起一件事情。
要是将来哪个人来这里看到了一副骨架,会不会以为是什么凶案?而且查来查去的,妖怪他们查不到,能查到的当然首先就是他这个埋人的了。到时候真是满身是嘴都说不清楚了。
想到这里,后背一凉。为自己感到了深深的担忧。
回到缘来馆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重明在落地的一瞬间变做了人形,并在西装口袋里掏出了墨镜戴上。
宁自泊腹诽,真是没见过这么风骚的人。就这还上古神鸟呢?简直一个大骚包。
你说说你见过谁在家里还穿着一整套西装的?你见过谁一天到晚戴着墨镜不摘下的?要是有人好奇的问了,他居然还理直气壮的回复人家,“这是有度数的,不能摘。”
但凡一个正常的脑子,都不会配一副有度数的墨镜。
这个时候正好是饭点,早上油条包子的香味飘到了缘来馆,闻的人肚子咕咕叫。
李道来到凡间之后的生活非常规律。一日三餐,早上散步,晚上跳舞。七点钟起床,十点钟睡觉。
果然,还没来得及洗个澡收拾一下自己,就听到李道开口,“宁自泊,去,把早饭买了。”
“哦”了一声,宁自泊熟门熟路的从柜台里拿了十块钱出门买早饭。
等到宁自泊买了早饭回来,重明和李道也收拾好了自己。
还是往常那副打扮,李道穿一身紫色的旗袍,头上松松的挽了个髻,插着两根簪子。而重明一早就坐在饭桌上翘着脚等待投喂。
要是忽略重明那令人窒息的性格,他还是挺能讨人喜欢的。长得挺人模狗样的,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很有言情小说里霸道总裁的气场。
深得小姑娘们的喜欢。
李道自是不必多言,宁自泊就没见过长得比她更好看的。而且她还是宁自泊的金猪大大。要是没有她的收留,指不定宁自泊躲在哪个阴沟旮旯角里洗碗呢。
只不过这个女人公主癌晚期,现世慈禧太后、黄世仁、周扒皮……在她的折磨下,宁自泊圆圆的脸蛋变得骨骼分明,由一开始的可爱清秀少年变成了一个阳光俊朗大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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