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大事件进行时(2/3)
下了飞艇之后,看着那小楼一般的半人马,艾萨克和韦哥纳陷入了沉思。
艾萨克一身牛仔装,嘴里叼着的雪茄都忘了弹灰:“我记的,伊格尼斯阁下才不到六米高吧?”
韦哥纳猛的咽了一口唾沫:“是吧,伊格尼斯阁下打穿了晨曦王国和部分紫金花王国...”
艾萨克指着十五米高的龙蹄:“这...都比我的都城城墙都要高了吧?”
“站在我们城墙下,然后居高临下打我们站在城墙上的士兵?”
韦哥纳松了一口气:“慎言慎言,少爷现在没有自己的城墙了,那是飓风领的城墙,而这是咱们部落的强者,要是这么想的话,看着真...”
艾萨克果断一拍手:“真他么安心!”
“不过这十五米高的怎么只有一头,这也太少了吧?”
果然,是敌人的话,一头嫌多,是友军的话,一头嫌少。
韦哥纳一转头,连忙招呼艾萨克:“少爷!我草少爷你快看!”
艾萨克顺着眼神看去,一群九米十米的大型半人马正在耀武扬威。
为首的正是血蹄。
三星六费踏风身高十一米,四星五费血蹄身高十米,在气势上并不差。
这能打起来,踏风未必是血蹄的对手。
踏风的强大在于召唤兽,而血蹄的大招针对性很强,完全可以直接斩首。
踏风的狙击手套装并没有换掉。
他的地狱火能砸多远,取决于他能看到多远。
至于他的技能,自然也是看多远打多远。
虽然损失了一部分技能伤害,但总归来说,各有利弊,就看如何取舍。
术士这种单位就注定了不是放在前排的,哪怕他们都有半人马羁绊带来的增强。
到现在为止,强有力的前排依旧是战士和熊德。
血蹄猛然转头,十分敏锐的注意到了艾萨克他们的视线。
这样的视线他见多了。
血蹄:老子招摇过市为了不就是装逼,享受那些不gak蠢货们羡慕敬仰的眼神吗?
他骄傲的挺起胸膛,气沉丹田,声如洪钟。
“看你麻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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