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调查与无奈(2/3)
调查持续了大约一周。一周后,公安局的调查结论出来了。
然而,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甚至没有在小区公告栏张贴正式的官方文件。只是由王经理在业主群里,转发了一份来自“上级相关部门”的“关于xx小区事件的情况通报”。
通报的行文极其严谨、克制,符合官方文件的一贯风格。它客观确认了刘老爷子当晚因门锁无法进入、保安未能及时发现并救助的基本事实。但也明确指出:
一、 小区物业基于安全考虑实行夜间落锁,有其相关规定依据(并引用了某条某款),程序上并无明显违法之处。
二、 经调查,当晚值班保安张某确系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工作时间玩游戏、未履行巡查和应答职责),但该行为属个人工作态度和责任意识问题,其本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并已被物业公司辞退。
三、 现有证据(缺乏监控、无直接指使证据等)无法证明物业公司管理层“指使”或“授意”该保安不予开门,无法认定物业公司存在“直接、故意”导致老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四、 建议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与物业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通报的最后,是几句格式化的“吸取教训”、“加强员工培训”、“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套话。
这份通报像一盆冰冷刺骨的冷水,精准地浇灭了大多数业主心中最后的希望之火。群里沉默了许久,死一般的寂静,仿佛能听到屏幕后面无数人失望的叹息。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幽幽地发了一句:“所以…就这样了?”
“个人行为…又是临时工扛下所有。”
“没办法,法律讲证据,确实很难证明是物业公司让他不管的。他们太精了。”
“唉…还能怎样呢?难道真去打官司?告物业?耗时耗力,耗得起吗?最后能赔多少?何况人都没了…”
“心凉了…真的心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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