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病历(2/3)
他立刻扑向电脑,手指飞快地敲击键盘,检索《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
找到了!
根据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劳动者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资料,作出职业病诊断!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厂方提供的直接证据,只要老李能提供充分的“职业史证明”和规范的医学检查结果,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然可以作出诊断! 而这份由法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将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最有力的证据!
职业史证明……除了工友证言(目前已不可能),还有什么?
工资记录?没有。
劳动合同?没有。
工作证、考勤卡?都没有。
叶凡的兴奋冷却了一半。关键又卡在了“职业史证明”上。
他烦躁地翻动着那叠医疗记录,目光再次落在那几张皱巴巴的缴费单上。忽然,他注意到其中一张几年前的门诊收费票据,上面的“科别”一栏,隐约写着“外科”,诊断是“手部切割伤”。票据的抬头,正是那家“永兴石材厂”的镇卫生院!
这算不算一种间接的职业史证明?至少能证明老李在那个时间段,与这家石材厂存在某种关联,并且因工受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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