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抵达中国(2/3)
-操作方式:
-成立“史密斯家族基金会”,捐赠200万美元股票,抵销应税收入。
- 基金会实际仍由家族控制,资金用于“慈善项目”(如私立学校、医院)。
4. 利用“分期销售”延缓资本利得税
1920年资本利得税较低,但可通过分期付款进一步降低:
操作方式:
出售价值100万美元的房地产,约定10年分期收款,每年仅$20万计入应税收入。
适用更低税率,甚至利用亏损抵扣(如其他投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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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石油/矿业投资(Depletion Allowance)
美国税法允许自然资源开采企业申报“资源损耗补贴”:
油田投资:可申报27.5%的收入为“损耗”,直接抵税。
操作方式:
投资100万美元购买俄克拉荷马油田,年收入$100万中$27.5万免税。
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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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跨国企业“转移定价”
跨国公司通过“高进低出”转移利润至低税国家:
案例:
美国公司在荷兰设立子公司,以“专利费”名义将利润转移,税率仅5%。
操作方式:
将200万美元利润通过“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给巴哈马子公司,规避美国税。
7. 贿赂税务官员(高风险)
1920年IRS腐败严重,富人常通过行贿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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