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平衡发展百科全书(2/3)
一个曾濒临分裂的文明在使用工具后,调整了人工智能发展计划,避免了可能的社会危机。
他们的领袖专门致谢:“你们没有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而是帮助我们看清不同选择的后果。这才是真正的帮助。”
然而,平衡理念的传播并非一帆风顺。
宪章框架下,仍然有文明选择走极端道路。
一个名为“纯粹秩序”的中等文明公开宣布退出所有宪章合作项目,回归封闭发展模式。
他们的领袖宣称:“我们尊重其他文明的选择,但我们也坚持自己的道路。真正的多元是允许不同的选择,包括不与你们合作的选择。”
这引发了宪章框架内的首次重大争议:一个文明是否有权选择自我封闭?如果封闭文明内部出现严重权利侵害,其他文明是否有权干预?
宪章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基础原则既保护存在权,也强调危害防止,但这两个原则在具体情境中可能冲突。
林默组织了一次专题研讨会,邀请各文明法理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共同讨论。
研讨会没有达成一致结论,但形成了几个重要共识:
第一,文明自主权是基本原则,应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
第二,但当文明内部发生大规模、系统性的严重权利侵害时,宇宙文明共同体有道义责任关注;
第三,干预必须是最后手段,且应通过宪章规定的多层响应机制;
第四,最重要的是预防——通过教育、交流、合作,减少文明走向极端的可能性。
基于这些共识,宪章秘书处(原平衡议会)制定了《文明发展支持指南》,为可能走向封闭或极端的文明提供早期帮助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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