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代运营的“包过生意”(2/3)
审计联络直接打断:“合同写乙方负责,不代表责任链在法律上转移。工程治理是公共责任。你把责任外包,追责仍然会追到甲方——追到城市、追到项目负责人、追到审批链。”
银行何经理也补了一句更冷的:“银行风控不认‘乙方保证’。我们只认发生指纹与证据链。你代运营能代你跑流程,代不了现场发生。出了风险,你还是甲方。”
城投代表脸色更白了:“那我们怎么办?我们真的不懂,也没那么多人。”
林远这才把话放回“可执行”的方案里:“你们缺的不是‘替你做’,你们缺的是‘教你做+帮你校验+把工单跑顺’。我们可以允许第三方提供支持,但必须满足三个硬条件。”
他把三条条件写在屏幕上,像合同条款:
1)关键提交双人签名
城市侧责任人(实名)+ 项目现场负责人(实名)共同确认;
第三方可准备材料,但提交按钮必须由责任人按下;
系统记录提交时的账号、设备指纹、时间窗,写入发生指纹。
2)现场证据不可代替
关键证据必须来自项目现场:监理日志编号、进场单号、抽检记录号、照片/视频元数据摘要(只取哈希,不取隐私内容);
任何“批量同刻度、同模板”的提交触发反表演指数扣分与抽查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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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方服务入“提案与辅导”目录,不入“通过承诺”目录
服务目录新增条目:问题汇聚、RFC提案、材料校验、培训辅导;
明确禁止条款:任何承诺“确保达标/复测通过/授信提额”视为风险干扰源,进入线索池,触发抽检升级。
咨询总监不甘心:“双人签名会拖慢进度,基层更焦虑。”
林远看着他:“焦虑可以用SLA解决,不能用代签解决。你要快,就把证据补齐,把工单跑顺。你要代签,短期快,长期是追责炸弹。”
数科公司副总这次站在了规则一侧——他也怕平台被代运营绑架:“我们可以在系统里做技术限制:关键提交必须绑定实名账号和双因素;第三方账号只能作为‘协作席’,不能作为‘责任席’。”
法规处的人点头:“并且要在文件里写清:协作席不承担签名权。”
会议到这里,本该结束,但城投代表忽然说了一句更真实的话:“可代运营公司现在已经在推‘驻场团队’,他们说驻场就算现场发生,双人签名也可以他们的人签。”
这句话把问题推到最尖:驻场也能代办。
林远沉默了一秒,抬头看银行何经理:“你们银行抽检有没有一个东西是驻场团队代不了的?”
何经理想了想:“有。发生链的连续性。你们系统里有工单、补证、复测、回滚、日志摘要,这些都能形成时间轴。如果一个项目的整改全由同一批外部人员完成,而项目现场负责人从未在系统里出现过,风险极高。”
“对。”林远接过来,“我们要在评分里加一条:责任人出现率。”
陈毅立刻懂了:“也就是关键动作必须由城市/项目责任人真实操作,不能长期由第三方代为出现。否则反表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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