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 停查七天?那就谁签谁背(1/3)
“拟”字像一层薄纸,遮不住背后那只手。
陈毅把登记请求的原始请求头拉出来,指着IP段:“这是省政务网内网段发出来的,不是协会,也不是企业。有人在里面替他们起草。”
刘曼咬牙:“这就是‘上面’的玩法——先丢个编号吓你,再拖七天让热度过去,让线索断掉。”
审计旁听官却冷静得可怕:“七天不长,但足够他们清痕。你要做的不是反抗七天,而是把七天变成‘可追责的七天’。”
林远点头,直接把INSTR-REG-01的“必填项”改成红色强制校验:发布单位、签发人角色、有效期依据,缺一项,系统不接受。
他对陈毅说:“再加一条——凡暂停追查,必须同步登记‘保护性动作’:日志封存、权限冻结、证据镜像。否则就是‘暂停=放任’。”
陈毅键盘敲得像打鼓,新的流程名弹出来:
STOP-TRACE-01|暂停期间证据保护清单
清单很现实:
相关运维账号临时只读;
关键日志做镜像封存(双份存储,一份给审计旁听);
培训资料分发记录、会议纪要扫描件统一归档;
所有关联变更单进入“冻结观察”状态,任何改动都要双钥签发。
何经理那边听完,直接拍板:“你们做清单,我们银行出一份风控意见:**暂停可以,但证据必须锁死。**谁要求暂停,谁要在风控意见上签字。”
住建联络员也被逼到墙角,只能咬着牙说:“我去请示领导。要暂停就按你们这个清单走,不然我们也没法跟上面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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