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家暴致精神障碍案(十三)(1/3)
接待室中,刘大勇的父母神色局促,看到安队、小胡和杨路走进来,下意识地站起身,双手紧张地攥在一起。
“安警官,我是刘大勇的辩护律师孙强,这是我的当事人刘建国、张兰夫妇。”孙强起身伸出手,脸上挂着职业化的微笑。
安队握手后,径直走到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将手里的文件夹“啪”地放在桌上。
“几位请坐。今天请你们来,是想跟你们同步下案件的核心情况,顺便让你们知晓,刘大勇到底做了什么。”
刘大勇的父亲拿起供述稿,手抖得厉害,刚翻了两页就红了眼眶:
“安队长,大勇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被那坏东西给害了,脑子不清醒才犯的错,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刘母张兰也跟着哭起来:“是啊,我们家大勇都是那些坏人带坏了他!张娟是他媳妇,他怎么可能害她呢?”
杨路将刘大勇的供述整理稿和监护权撤销申请书副本推到三人面前。
“这是刘大勇的讯问供述整理,还有民政部门提交的《撤销监护权申请书》,法院已经批准撤销刘大勇的监护权,你们先看看。”
孙强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语气笃定:
“安队长,我当事人刘大勇案发时处于吸毒后精神异常状态,这份精神鉴定报告的采样时间是案发后,能不能保证客观性?
还有现场提取的录像笔录音,有没有可能是非法取证?而且这份监护权撤销申请书,我认为程序有问题,刘大勇虽然涉案,但仍是张娟的法定配偶,监护权不能说撤就撤。”
杨路靠在椅背上,指尖敲了敲桌面的证据袋,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
“孙律师,采样时间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机构是省公安厅指定的,资质没问题。录像笔和录音夹是受害人亲属合法持有并提交,录制过程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完全符合证据标准。”
“至于监护权,”杨路补充道,“张娟目前是重度一级精神障碍,妊娠15周,刘大勇作为施暴者和犯罪嫌疑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权益,法院裁定撤销他的监护权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安队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叠证据。“精神异常?程序有问题?”
“孙律师,请仔细查看证据再说话。这是案发现场的录像笔及录音中,清晰且完整的记录了案发现场的情况。”
又拿出法医鉴定报告:
“还有这份鉴定,刘大勇体内的毒品浓度虽然超标,但结合他案发前的聊天记录和行动轨迹,他是主动吸毒后实施犯罪,属于‘自陷精神障碍’,依法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孙律师,请仔细查看证据,”安队冷冷的瞥了一眼孙强。
“这案子受害者家破人亡,张娟怀着孕还遭受如此侵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刘大勇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与其做无谓的辩解,不如让他如实供述,争取宽大处理。”
“可刘大勇是被当场控制的,警方有没有存在刑讯逼供?”孙强不死心,翻到讯问笔录那一页,“你们的讯问时间持续了七个小时,这不符合规定吧?”
“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间有三次休息,每次半小时,有刘大勇的签字确认。”
杨路拿出U盘插进电脑,调出讯问录像的片段,“你可以自己看,他虽然毒瘾发作时有些亢奋,但回答关键问题时逻辑清晰,完全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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