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乡贤理事会(1/3)
冯友德起草的《乡贤理事会章程》只有一页纸,三条核心:一、各村公推三至五名六十岁以上、德高望重的老人为理事;二、理事会参与监督村账、调解纠纷、议定村规;三、理事无俸禄,但民事司年节拨粮慰问,并授“乡贤”匾额。
章程在五月底的村民大会上宣讲时,反响两极。
任家村的任老倔第一个跳起来:“俺们这些老骨头,一没刀二没权,监督谁去?调解纠纷?那不成了和稀泥?”
李家庄的李老栓却点头:“这个好!村里那些陈年烂账、家长里短,外人弄不清,就得俺们这些老家伙出面。”
黄草岭的几个族长则私下嘀咕:“说是‘理事’,别是架空了咱们吧?”
冯友德早料到这般反应。他带着章程,先去了最难啃的任家村。
任老倔正在祠堂院里晒豆子,见冯友德来,眼皮都不抬:“冯先生,俺忙。”
冯友德也不恼,蹲下来帮他拣豆子:“任村长,村里春耕时那场水源纠纷,最后怎么平的?”
“还能咋平?张家李家差点动锄头,俺吼了一嗓子,各让一步,分了用水时辰。”任老倔没好气。
“那要是您不在呢?”冯友德问,“民事官来断,得查旧例、问证人、写文书,没三五天定不下来。您一嗓子就解决了——这就是乡贤该干的事。”
任老倔手停了。
冯友德继续道:“北山有北山的法,各村有各村的理。有些事,年轻人不懂,外乡人不明,就得靠您这样的老人,把老理和新法接上。比如村里祭祖的规矩、田界的老约、婚丧的旧俗……这些写在律令里生硬,可经您口一说,大家就服。”
任老倔沉默半晌,闷声道:“那……理事具体干啥?”
“三件事。”冯友德伸手指头,“一、每月查一次村账,您不是信不过石头那娃娃吗?您带人查,查明白了,您放心,百姓也放心;二、村里有纠纷,先经您调解,调解不成再报民事司;三、村里要修路、挖渠、办学,您带人议个章程,民事司批了粮款,您监督着花。”
这话实在,任老倔脸色缓和了:“那……要是俺们议的,民事司不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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