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4章(2/3)
这么年轻,处事就这么灵活,将来还得了?
有背景有能力,这种人要是混不好,谁混得好?
“没错,小玉米也立了大功。朕以前当她养的那条獒犬就是宠物,没想到关键时刻这么管用。说起来,朕该赏那条狗。”
李世民喜欢打猎,对猎鹰猎犬自然有感情。
“陛下,臣觉得金毛破案这事,对咱们大唐以后办案有启发。要是能培养一批像金毛那样的獒犬,不光能破案,还能配合大明宫守卫。狗的鼻子和听力,比人强多了。”
张阿难嗅觉敏锐,既然金毛能训成这样,别的狗呢?
就算比不上金毛,只要比普通狗强点也行。
有人想潜入大明宫,难度就大多了。
“朕听说草原上很多牧民养獒犬,为了看守牛羊、防野狼。以前朕觉得那是游牧民族的事。现在看来,燕王府也有人掌握了训狗的特别法子。”
“飞鸽传书就是燕王府带头的,没几年就成了长安勋贵跟各地通信的主要手段,百骑司专门养了信鸽。”
“鸽子一直有,可以前没人想到能这么用。狗也一样,跟人处了这么多年,好多本事不为人知。”
“要是专门训练犬只用在特定场合,用处就大了。尤其是军中,有军犬守着营地,敌方斥候想混进来,比登天还难。”
李世民懂军事,听张阿难这么一说,立马就同意了训练军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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