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刘伯温认输(1/3)
簪花小楷?
几人纷纷对视一眼。
这个字体不是说不好看,只是大多都是闺阁女子爱用的字体,讲究的是工整秀气。大多数男儿更喜欢大气磅礴,这种娟秀字体,纷纷舍弃。
没想到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马煜竟然会选择这种字体。
宋璲也重新打起精神来。
忙问:“不知马大人的簪花小楷和小篆相较如何?”
马煜略微思索,其实他个人根本分不清楚什么字体和什么字体。只是系统给的记忆在脑海中,只要他想,就能写出最完美的字体。
按理说,都应该是书法宗师的境界。
“应该差不多吧!”马煜语气里有一丝不确定。
那心虚的眼神,这群人精还能看不出来?
看来,马煜最厉害的字体还是小篆。不得不说马煜是个会做人的,今日愿意舍长取短,这份心胸也令人敬佩。
论小篆,宋璲心知肚明,自己绝不可能和马煜一较高下。
但他要写簪花小楷,高下待定。
刘伯温也有了底气。
草书本就是他最擅长的,刘伯温走到桌前,铺上宣纸,提笔作词。
洋洋洒洒写了数百个大字。
一篇《征战歌》将南征北战的艰辛,以及为了百姓不惧牺牲的精神,还有拨开云雾见黎明的喜悦表达的淋淋尽致。
字体更是豪放不羁,潇洒纵容,可每个笔锋又透着凌冽的杀气。
这种字,也只有真正历经风霜,经历过战场厮杀的真男人才能写出。
要不是有了系统的奖励,马煜甚至都认不出刘伯温写了什么。
可哪怕他不懂书法,也能看得出来,这和现代的大师鬼画符完全不同。
哪怕只是一个白丁,你只要站在这幅字的面前,也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气势。
“好!”马煜高呼一声。
下面的人此刻才回过神来,瞬间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先不说刘伯温的身份地位,就这一手字,已经将气氛烘托到极致。
在所有人眼中,这副字是风霜的沉淀,是血洗山河的悲壮,更是国泰民安的祈愿。
早已经不单单是用字体的好坏来妄断的。
此刻,就只剩下马煜了。
所有人的视线,都路哦在马煜了的身上。
毕竟刘伯温出手之后,任何字体都会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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