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5章(3/3)
“走私罪的核心,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进境,或是偷逃应缴税款。”
徐国忠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
“想要定你的罪,光有仓库里的这批货远远不够,他们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实施了走私的行为。”
“这批货的境外卖家是谁?你和对方的交易记录、资金往来在哪?货物是从哪个口岸进境的?”
“通关的手续、逃避监管的证据在哪?货物入库的单子、经手人的签字,你这里有没有?”
一连串的问题问下来,张建国的眼睛越来越亮,胸口里堵了好几天的郁气,像是终于找到了出口,瞬间散了大半。
对啊!这些东西,他一样都没有!
刘潮和赵家兄弟只算准了严打风口上,只要“人赃并获”就能把他钉死,却忽略了最根本的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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