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锦绣残句诱群才(1/3)
王富贵脸上的肥肉猛地一哆嗦,胖大的身子直接往前扑。
他伸出那只戴着翡翠扳指的胖手,直奔许清流的嘴巴去,想强行把这惹祸的娃娃拖走捂嘴。
“你这小东西,睡迷糊了胡咧咧什么!还不赶紧滚出去干活!”
王富贵一边骂,一边加快步子。
可许清流半点没躲。
他仰着那张沾着灰土的小脸,眼睛睁得圆溜溜的,抢在王富贵的手捂过来之前,嘴皮子飞快地碰动,清脆的童音直接盖过了满屋子的杂音。
“王爷爷以前讲古的时候说过,这世上有个写诗的神仙,最喜欢到处溜达!”
许清流的声音带着孩童特有的稚嫩和纯粹,吐字却异常清晰。
“王爷爷说,那诗仙专挑各地文人聚会的地方去,要是碰见有才气的人,他老人家高兴了,就会在半夜没人的时候,偷偷留下一两句没写完的诗。”
王富贵的手僵在了半空,离许清流的嘴巴只差不到三寸。
厅里安静得出奇,连赵公子那种粗人都屏住了呼吸,竖起耳朵听这娃娃往下编。
许清流吸了吸鼻子,装出一副回忆的模样,继续往下倒豆子。
“王爷爷还说,那诗仙留下的诗,都是天上才有的绝句,要是凡间哪个读书人,能把这没写完的诗给补全了,而且补得让诗仙他老人家满意……”
说到这儿,许清流故意停顿了一下,咽了口唾沫。
韩公子急得直跺脚,往前凑了两步:“满意了会怎么样?你倒是快说啊!”
“满意了,诗仙就会在晚上钻进那个读书人的梦里,亲自教他写文章!”
许清流拔高了嗓门,小脸涨得通红,活像个在炫耀自己听过大故事的村童。
“只要得了诗仙的指点,那人以后考科举就跟玩儿似的,肯定能一路考上去,最后当上那个什么……对,高中状元!当大官!”
这番话一落地,整个主厅里鸦雀无声。
阳光从敞开的窗格子里大片大片地照进来,把桌面上那十四个暗褐色的茶汁字迹照得清清楚楚。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这两句诗,配上刚才那个神乎其神的传说,就像是一把重锤,狠狠砸在了在场每一个文人的心坎上。
高中状元。文运亨通。
这八个字,对于大梁朝任何一个读书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毒药。
韩公子的呼吸明显粗重起来。他死死盯着桌面,两只手在袖子里攥成了拳头。
赵公子咽了一大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的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听得一清二楚。
就连一向自持身份、喜怒不形于色的柳公子,此刻捏着折扇的手指也隐隐泛白。
他们都是在河谷县文人圈子里混日子的,谁不知道现在科举有多难考?
名额就那么几个,大把的秀才考到头发花白连个举人都摸不到。
可现在,一个能让人高中状元的机会,就这么明晃晃地摆在桌面上。
虽然理智告诉他们,这不过是个乡下娃娃瞎编的怪谈。
可那两句诗的水平摆在那儿,根本不是凡人能随手写出来的!
万一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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