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许可(1/3)
不是我这个当老板的抠,也不是公司真的有多困难。我不给员工发钱,纯粹出于管理需要。
张可达芬妮这样的,孩子都是好孩子,可孩子终归会成长,稍有偏差就容易长成歪瓜裂枣。
都不用说职场,就家里面,多少被惯坏的熊孩子不仅对父母的养育不知感恩,还觉得父母的财产都是自己的,他们不该未经自己允许随意花销。
类似这种自私的观念会因为他人的善意而无限膨胀,老员工最后把自己当作公司合伙人的例子不在少数。所以别说是张可达芬妮了,潘大安的团队我也没说给予超过岗位匹配的奖励。
要说劳有所得,掰扯起来我可一点没亏待他们。超难处置者等级,没有公司他们升得上去?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哪项用他们自己掏兜了。我都不爱提他们当初没我都毕不了业的事儿。
所以对于拖欠工资和吝啬于额外嘉奖,我问心无愧。他们不理解没办法,阶级立场问题,不指望他们换位思考,万一换舒服了换不回来,那以后更不好管理了。
经营许可证到手,我们的超自然物品交易市场也不能这样就开始运营,联超那边儿的程序还没走通呢。
在超自然领域,管理权限绝大部分全都集中在联合国超案机构。各个国家虽然也都有自己的管理单位,但都没有什么实权。形成这种看似不合理的现状的原因其实非常合理:超自然监管是全球范围的重要工作,必须有一套高度统一的政策规则,不能因不同国家的不同信仰、政策或其他特殊情况而任意调整。
尤其在超自然灾难处置方面,这是个一不小心就会出现灭世危机的高位地带,绝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总不能出现了一个想要毁灭世界的大魔头,却因为某国出入境限制,导致超难处置者无法实施抓捕。或因某个区域特殊的宗教信仰,就不能对具有宗教背景的嫌疑人进行调查。
唯有在联合国的高度,才能杜绝一切不必要的麻烦,对超自然灾难隐患,形成最高级别最为全面的管控。
超自然物品交易的管理权,也在联超那边。国内的超管处颁发的手续只是一个象征性的程序,类似于机关里的直管领导签字,表示支持或仅仅只是不反对。必须得一把手点头才好使。
让张可达把早已准备好的案件材料上报联超,并同步申请对应悬赏任务的优先承接权。
他那边正常报材料,我这边以私人名义,跟穆勒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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