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社会责任(1/3)
都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咱们能不能别只看行为,也请仔细思考一下行为背后的逻辑。
我是什么钱什么资源都动的人吗?我又不是打家劫舍的土匪。我是专业超难处置公司的职业超难处置者,破案的赏金和战利品收益是这个行业的合法收入。我拿的全都是法律层面上允许我拿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要是发现有我不拿的,那就一定有我不拿的道理。这种情况下又不仅限于法律不允许。
这次的汉斯穿越案很典型,就像大家所质疑的,连续打掉了两个资本雄厚的关联公司,我却只破案抓人,对涉案的资金一个手指头都没碰。
这个看似反常的情况背后,其实有我多方面的考虑。
在做进一步解释之前,我给大家分享了一段去年年底左右,跟世修禅师的一次交谈。
那次交谈的内容依旧是个时下热门话题:艺人塌方,其作品便要被无条件下架,此举是否妥当。
世修禅师非常坚定的表示,他觉得此举甚为不妥。艺人塌方,代表着当事人缺少艺徳,甚至有不道德和违法犯罪的情况存在。艺人本人理应承担后果,接受处罚。
可一部作品,不光是一名艺人的作品。一部电影一首歌,背后还有开发方、发行方、版权方和大量的幕后工作者,这些人全都是作品关联的受益人。
他们倾注了心血,投入了时间,耗费了精力。好不容易像养孩子一样将作品完成了。好不容易能指望着作品销售赚一些回头钱了。结果却因为艺人的塌方而惨遭下架。
哪有这么办事儿的啊,孩子他爹犯事儿了,最多不让孩子考公参政也就是了,没必要直接勒死吧。就不考虑孩子他妈孩子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和广大网友的感受了?
说到底,下架塌方艺人关联作品,就是急于免责急于表态的一刀切懒政行为。不仅不可取,还存在着巨大的社会危害。
分享完这段交谈,我才深入解释了自己不去碰琉璃商贸和天启资本资产的事情。
首先一点,我不想激怒汉斯和玉亭道人。我抓捕外围涉案人员的行动,是基于打草惊蛇的策略部署。打草惊蛇不是野火燎原,不是把草全给拔了全给烧了,那样做的话结果就不是惊蛇了。让蛇失去了生存空间,他们是要抱团拼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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