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众神代言(1/3)
无论在哪个年龄阶段,只要是混社会的,遇到事儿就少不了提人儿。
小学初中阶段,提人儿的门槛特别低:我大哥是二中军哥,我老大是二马路老余。甭管混得咋样,能在现存群体阶级中往上拉几岁,就很有面子了。
到了高中大学阶段,横向对比初入社会初入职场的阶段。这个时候再想提人儿,多少得沾点儿真社会。比如我大哥棍子,以前跟乔四混的。毕竟现在理论上已经没有真社会了,那就只能跟历史上的真社会沾沾边儿。
等混到了社会核心,大家自己都已经有了一些实力,这个时候再提人,那就真得往出搬大人物了。内地没有,那就搬外地的。比如我大哥陈浩南!
现在我手下的员工出去报号提人儿,说我老板陈首灵,在社会上给人的感觉,就跟听到陈浩南的名号差不多。名气很大,故事很好,形象很帅,但实力比较一般。区域局限性也太强了。碰上一般的事情,提了我的名字或许有点儿作用,别人能给三分薄面。可要是真遇上大人物,或是跑到国际层面,我的名号根本不好使。
这种时候提什么人好使?最起码得是我背后大哥这个级别的,报出去才能有点效果。
我大哥,阎王爷!
这个人儿一提名儿一报,不给面子的只能说我不需要他给面子,因为他根本就什么都不懂。但凡明白点儿事儿的,最起码得礼让八九分。
考虑到我大哥的名号太响,在我混的这个圈子里提这个层次太越级了。所以我从来都没说用他的名号去平事儿。
可古人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此话诚不欺我啊。
以前能提我不提,以后再想起,很遗憾,不是不好使,是不那么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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