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好事不出门(1/3)
布莱克在来时的路上提醒了我很多事儿,在见到狼人族族人之后,我发现他提醒得都对。
首先这些狼人确实都是喜欢上夜班的市政工程人员,另外他们也确实都很有婚恋竞争力。
在公园的一处开发中的工地中,聚集了从全美各地赶来的300个狼人,他们应该都是从工地赶过来的,因为造型都差不多。
大约三百多名狼人里面,差不多九成的外貌形象和布莱克大差不差,全都是棕色短发,白人美黑之后的肤色。全都光着膀子穿着一件施工反光马甲,露出异常发达的胸肌和八块儿对称如巧克力板儿的腹肌。
他们的牛仔裤裤腰像是没系紧一样,挂在胯骨上,露出如狼一般纤细又充满力量的腰部。
知道的这是狼人族聚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布拉德皮特模仿秀呢。
看到这些行走的荷尔蒙,芬妮都浪不起来了,有些自惭形秽的往白嗒嗒后面朵。但白嗒嗒对这些狼人则做到了完全免疫,毕竟名媛,不喜欢狂野派,还是我这种文雅型的更适合她。
不过我越发坚定了将狼人族发展成亲密合作方的决心。不光十殿的业务,良辰婚介也需要他们啊,这些小伙子要是往征婚广告上一挂,良辰在婚恋市场将无敌于天下!
布莱克还提醒我,说狼人族里面被血族初拥后变成吸血鬼的奸细,特征十分明显。确实,哪些是奸细几乎一眼就看得出来。首先在穿搭风格上,跟普通狼人就不一样,他们失去了野性和狂野感。同样从工地上赶过来,却没有坦胸露乳,而是穿戴着整套的作训服,脖子上还系了一条白毛巾。
这条毛巾看上去十分扎眼,特别的娘,但却可以遮挡住颈部的牙印,那是被初拥者最大的特征。
这种造型的人数量有点多啊,300多人当中,得有将近30个。
我用复杂的眼神看了布莱克一眼,想问他这队伍是怎么带的?谁家的奸细叛徒能多达总人数十分之一,这比例要是放在他们政府,总统都执不了政了。
暂时排除掉无关因素,在现场我以稳定的发挥,做了一个题为《光与暗》的演讲。
内容上我将狼人族形容成暗夜中的伟大种族,是受月亮女神眷顾的生命。而人类,则是光明的主宰,是阳光下的精灵。接着我又采用很有民族特色的道家阴阳互补学说,巧妙的将暗夜与光明相关联,进一步就将狼人和人类相并论,最终得出一个狼人族和十殿超难公司合作发展,必将取得辉煌成就的结论。
非常公式化的演讲,完全不同于美式政客信马由缰的风格。身为美国人,这些狼人习惯了政客的腔调,从未听过我这种逐层递进,环环相扣,以充足的论述提炼精准结论的演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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