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8章(2/3)
禁止资本干政,商人不得入仕,不得资助朝堂党争,甚至不得与地方官员有私下利益往来。
违反了,施以重刑,官员同罪。
另外就是禁止资本兼并土地,以及其他民生资源。
如果大明的资本效仿英吉利搞圈地运动,结果将是灾难性的。
因此要制定律法,资本不得大规模购置良田,不得垄断水源、集市、粮铺、药铺等民生资源。
“还要禁止资本,跨行业垄断。”
任何资本,都不得同时掌控某一产业的原料、生产、销售全链条。
比如纺织业,资本可办缫丝厂。
却不得同时垄断生丝收购,与绸缎外销。
违则即刻查封工坊,追缴非法所得。
最后就是劳动保护了。
禁止资本压榨劳工,将新式工厂的劳保福利、工伤保险等,上升为国家律法。
规定工时上限,最低工资标准,禁止使用童工、苛待工人。
工人受压榨可直接向提举司、廉政司举报,查实则重罚资本方,加倍赔偿工人损失。
顾炎武想了想,建议道:“学生以为,除律法之外,朝廷还应设专门工商法司,专审资本违法案件,不受地方官干涉,直接对朝廷负责,量刑从重。”
张家玉附和道:“正是,需以国法的雷霆手段,让资本不敢越雷池一步。”
云逍点点头,取了一块蒸糕,接着说道:“第三策,建监管体系,官督加民监,让资本透明化。”
律法立了,但是监管废,则形同虚设。
资本最擅长的就是钻空子。
也只有建无死角的监管体系,才能让其一举一动,都在朝廷与百姓的视线中。
云逍提出了一个课题,顾炎武等人很快就讨论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监管的办法,采取“官督民管”思路,层层相扣。
在全国各工商重镇,设纺织、轻工、商贸等提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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