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京茹37(1/3)
协议上最终写定的是两个人一百二十元的工资,不过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不许往外带任何东西,包括剩饭剩菜。
其实,这份协议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应,不过是给彼此在心理上一些约束而已。
饭店有一个极朴素的名字,叫做平安饭店。
饭店的规模并不大,总共就一个放了六张桌子的大厅和两个隔视线不隔声音的“小包间”。
后厨有三人,负责配菜和上灶,另外招了两个回城没找到正式工作的年轻人当服务员,还有一个四十来岁的洗碗洗菜工。
温婉和许大茂也没闲着,采购、点菜、招待客人、收银、记账等。
亏得最小的许明扬已经被送去了托儿所,不至于动不动就占住手脚。
事实上,对于许大茂辞职开饭馆的事情,许多人都不理解,许父许母更是明言反对,甚至还放下话来,以后别带着孩子们回老家,他们不欢迎。
温婉从来没有真正经历过这个时期,虽然心里也有所准备,但委实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不过好在许大茂骨子里就不是那种按部就班、安分守己的人,因而并不怎么在意,而且自饭店开张伊始,生意就一直不错,一天的纯利润可以抵得上别人一个月的工资。
只是麻烦也不少,因为有好多东西都需要凭票才能购买,特别是每日都需要补充的肉食和食用油,严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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