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3)
温明兮不仅不听劝,还将金子抛起来,笑着反驳:“怎会?这乌雅国人人皆是富户,哪会稀罕咱们这一块金子。”话音刚落,便被前面急匆匆离开的人撞一下。温明兮刚要提醒对方,下次记得慢一些。哪知对方跑的飞快,再一反应,自己手中的金子不见了。
温明兮起身便去追:“你这小贼,动作挺快呀,当街抢劫。胆子也够肥的,敢抢爷爷的金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你给我站住。”
唐非阳刚要跑去小巷包抄,却被常玉一把拦住:“他们不走那条路,他们走的是条直线。抢钱的就是你的未婚妻,想必是要去救人的,速度快一些,兴许能赶上他们。”
“那你呢?”常玉指了指屋顶,“我走那儿,比你们快些。”
常玉边追,边死盯着前方的三人。不行,不能抓到唐非阳的未婚妻。抓到她之后,她必定要解释一切。第一支求救火药早已在天空炸开,多解释一句话,就多耽搁一秒。可若是不抓她,也不知道需要去哪救人呐。罢了,早些堵住她的嘴便是。
秦双洛月攥着金子,拼命向前奔跑,生怕被身后的人逮住。谁知面前突然跳下一名男子,她想躲也躲不开。更没想到那男子拉着她便跑,她原以为自己遇上的大概是山匪,毕竟最近城中十分不太平,直到那男子表明意图:“我知道你是何人。这金子是方才你留给我们的引,如今她们有难,还烦请您指个路。”
温明兮不可置信地盯着常玉,完全没注意到唐非阳已经跑到他的身旁,直到唐非阳拉着他停下来。温明兮站在原地,指着前方还在跑的两人:“……他俩是一伙的!”抬腿便要去追,唐非阳死抓着他,“不用追——”
唐非阳话还没说完,便被温明兮推开:“好啊,你们仨是一伙的!”此话一出,唐非阳便将身体歪着树,两只手环抱在胸前,笑着盯向温明兮,一副看傻子的模样。温明兮反应迟钝些,但总归不傻,明白自己说了什么后,也笑着挠挠脑袋,“那……那贼与我们是一伙的?”
唐非阳闻言,内心累得发疼,懒得跟他解释。最终也只是无奈地笑着摇摇头。
秦双洛月知道现在不是瞎猜疑的时刻,抬手指向前方:“我们原本的地点是城外,但明显她们未曾来得及走到城外。最近城中山匪较多,她们八成是被山匪捉去了,山匪的窝只有一个,那就是城外的琴绝山。等会儿。”她蹲下,右手摸着地上用刀划过的痕迹,只可惜痕迹并不长,“她们是被山匪在这里拖走的,刀痕前深后浅,倘若不信,一看便知。只是……”
常玉叹口气:“别只是了,他们骑马走的。不信的话,再往前走几步,你就能看到那些还未曾消失的马蹄印。光是那些,便有至少十匹骏马,更别谈……还有已经消失的马蹄印。如此庞大的规模,哪怕是偷偷潜入他们窝里,都是凶险万分的,更别提我们还要从他们手上救人。你能随手拿出黄金抛向乞丐,说明你的家或家人在乌雅国占据一定的地位。”
“果然是山匪。公子需要我做什么?”秦双洛月站起来,恨不能立刻按常玉的想法做事。
常玉看着她的面纱:“两件事。第一,我需要知道你的容貌,免得待你回来救我们时,我们会提前上别人的当。第二,先给我一个能代表你身份的东西,这样当我们救她们时,也好直接省下解释。东西给我之后,立刻回家搬救兵,能搬多少是多少。实在不行,买几个邻居充当一下人数也可以。记住,如果实在凑不到人,千万不要执意的去浪费时间地凑,一定要快点赶到……那什么什么山。好来支援我们。”
“好。望您稍等。”只见她像变戏法似的,从腰间的布袋中拿出笔和纸,接着又从布袋中拿出一小盒黑糊糊的东西,看出常玉的疑惑,用笔蘸了一下盒子里的东西,边写边解释道:“此物为墨囊,我们乌雅人从来不崇尚信物,因为世间万物皆可造假。这是我们乌雅人特有的墨囊,随身携带,可保命,可救援。给。”
常玉接过纸,大致瞄两眼:“警惕些是好的。”把纸折起来,放到钱袋中。再次抬头,公主已然将面纱摘下。常玉的眉毛不经意间挑了一下,大概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心想着:嗯……确实貌美。
秦双洛月刚走两步,又笑着扭头:“对了。那山,名为琴绝山。可要记住了。”转身忙往回跑,途中还将金子还给了温明兮,搞得温明兮彻底摸不着头脑了,“诶,她好不容易偷着金子跑那么远,怎么这时反倒还给我们了?”
唐非阳这次的眼神,可谓真是看傻子的:“不知。”随后拍拍温明兮的肩,“明兮,护送这姑娘回家搬救兵的重要任务,此刻非你莫属。怎样?可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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