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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则对自己的粉丝一向很好,几乎对于她们的要求来者不拒。
更何况,看这女生的架势,势必是铁粉,她不喜欢让别人失望。
“有带手机和笔吗?”周则问。
女生点点头,把这两样东西一股脑的递了过去。
幸好,这位女生的手机壳是纯色系的,上面也没有很多图案。周则拧开笔帽,对着手机壳两三下签了自己的名字,递了过去。
那女生的表情立即被欣喜给取代,脸上是肉眼可见的高兴。周则浅笑一声,正准备将笔帽合上的时候,发现刚才被自己扯掉碎线的地方已经拉出长长的一条。
这种线条要是没有处理好,可能会使整个衣袖的缝合处都脱开。周则把笔递过去后,便处理卷曲的线。
那先是把把那长长一截给扯断,而后动作规整,很有调理的把衣袖挽上去。
那个女生脸上的笑意就没有消失过,她把笔揣回兜里,正准备抬眼的时候,看到了周则手腕内侧的红痕,微微一怔,“阿则,你的手腕?”
周则的手腕很细很白,上面青紫色的血管交错着,隐没在手掌的皮肉下。那道痕迹是圆圆的一块,看着有些凌乱,颜色很红,落在手腕上,像是一粒樱桃被压在了雪地上,汁水四溅,晕染了一地雪白。
那女生第一次对自己坚持的观点抱有一丝怀疑。
或许那不是换脸,而是真的。
周则看着那痕迹,立即反应过来。
这可不就是今天顺着阮羌胡闹的罪证吗?
她抬眼,看见那个女生的目光略含深意。原本是想把衣袖拉下去,可转念又一想,拉下去可不就是等于做贼心虚吗?
空气有那么几秒钟的凝滞。
那女生抬眼的时候,便看见在圈子里面a到爆的绝世大总攻,眼神略微有些不自然的看向其他地方,很扯的说道:“这个是被我家狗给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