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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相信阮莺是会对一个孩子斤斤计较的人,毕竟她曾经因为失去他们的孩子那样痛苦过。
可是小孩子没有说谎。
那这个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警察在几分钟之后到达了,苏太太的情绪再一次变得激动,“警察同志,一定要把这个蛇蝎女人绳之以法!”
警方先用了点时间安抚她的情绪,然后请她带他们去事发现场。
围观群众被阻拦在了警戒线之外,陆丞扶着阮莺跟苏太太、警察一同进了后院。
“当时我和孩子爸都在外面招待客人,佣人过来告诉我说孩子不见了,我们就按照他平时的习惯找到了后院。”苏太太泣不成声,指着地上晕开的一团血迹说,“我们来到这里,就看到孩子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身上都是血。”
那团血迹的确很刺眼,阮莺看得十分不舒服。
警察做完现场检查,把当事人及嫌疑人一起带回了警局做笔录。
阮莺强打精神,把她如何进入后院,又如何匆忙跑回室内的过程说了一遍。因为她是小孩指认的人,警察对每一个细节都要进行细细的盘问。
这通问话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阮莺从单间出来时,看起来十分虚弱。
苏太太站在门口,那是一副一定要把阮莺留在这里的坚决态势。
可是警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阮莺推的小孩,第一,没有物证,第二,没有人证。小孩子是当事人,说的话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能作为断案的唯一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