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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前他在内城吃的炖鱼并不一样。
那炖鱼用牛奶煮的,泛着浓郁奶香,还有葡萄酒的味道,这道菜看起来就没什么汤汁,怎么叫做炖。
找了找,还没有叉子。
本就对这家饭馆有不好印象的人此刻更加一落千丈。
“果然是平民开的饭馆。”他找出一把勺子,挖下一块鱼肉。
与表皮不同,鱼肉里层色泽洁白,能尝到鱼肉的鲜和嫩,加上外层的脆皮和香料酱汁混合的味道,和之前吃的大相径庭。
老绅士尝了一口,朝对面招招手。
切尔西泪眼朦胧地打了个呵欠,翻了一个面继续睡。
“呃……”太无礼了,怎么做生意的!
老绅士只好拿起勺子,犹犹豫豫又吃了一口,皱起了眉,大叫一声,“老板!”
里谢尔正端着一盘饺子和混沌从厨房里出来出来。
“怎么了?”他把手上的菜放到桌上,问他。
“炖鱼没有牛奶,没有葡萄酒,怎么可以算是炖鱼!”老绅士招手让他走近,指着炖鱼道,“还没有叉子,神父们竟然会推荐你这家饭馆,太荒谬了,他们难道都是用手吃饭的么!”
“他们用筷子。”里谢尔拿出两根,做了一个示范,“不过,您用勺子也是可以吃的。”
“遇到鱼刺怎么办。”
“您用叉子就能挑出鱼刺了么?”里谢尔很好奇,反正他没见过。
老绅士嘴里一噎,心里一肚子火,脸色更差,“这不是你关心的范畴,厨师。用叉子是身份的象征,难道和你们一样野蛮粗鲁地用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