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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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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来也没遮掩,声音凉凉的,但笑了一下:“我试过,挺难受的。应该是在五岁或者六岁的时候,他要找一首歌的灵感,带着我坐在大街上,要我护着吉他坐在房檐下,看他在雨里跟疯子似的哼歌。”

他说得很平静,也不说‘他’是谁。

至于之后为此发高烧,差点丢了小命的事也没必要提起。

“……就这么一个疯子,要我母亲为他难过了许多年,分开也是自然。”

偏偏也是这个人,成了他所有音乐知识的启蒙,带他见过许许多多的山川,去过许多城市。

“我以前觉得,爱也好,恨也好,有他才有现在的我,这点总归无法否认。听说他死的时候,我有一点轻松,至少这辈子无论如何,都有个结果,他死了,我母亲也不必再想起那段感情……”

可那个男人临死的时候,却说他后悔了。

他想起病床上那个瘦骨嶙峋的金发男人,看着他眼里透着羡慕嫉妒,抓着他的手用尽全力一般,连单词都是一个一个往外蹦,“你还那么年轻,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挥霍……我从前没说错,我的确后悔了。”

后悔叫他接触到音乐,后悔一时兴起,让他从小就尝试写歌。

世界上最招人恨的总是天才,这样为音乐疯魔挥霍自己人生的人,最惧怕这样上帝偏爱的存在。

明明费女士要带走他的时候,那个男人甚至难得慈爱地拍拍他的肩,说后悔带他走上这条路,四处漂泊。

费行云原来以为,至少那是他还有一点父亲的意味,就是这么点自作多情的揣测,甚至促使自己从前偷偷写的东西发送过去,试图得到只言片语的评价。直到临死前,那个男人吐露心声:你这样的人注定要步我的后尘,要为了音乐辜负身边的每一个人直到死去,私自偷去他的时间和灵感也会遭受报应……

他那个时候几乎是恨毒了这个男人,情绪起伏,骂他是个酒鬼,是个混蛋,混蛋就该有混蛋的死法,不必要拖累他母亲。

“我会还给你的。”

费行云喘着气,冷冷地说:“我不会再写任何东西,你赢了。”

“乖男孩。”

那个男人听完甚至露出了笑,走的时候表情轻松,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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