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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挨过了难熬的期中测试,一切渐渐恢复到如常节奏,落下的课业也一点点跟上,眼看离期末还有一段时间,空闲下来的日子照旧被京林拉着在各路茶林饭肆间游荡,泡图书馆,温书之余写写东西,或者,久违地画上一帧小画。上次茶靡跟我说的,我都一字一句记在心里。
林寻姐依然忙着出版社的实习,偶尔回学校上上课,过问一下社刊的进程,而温默的行踪依旧如谜一般飘忽不定,但能见着林寻姐的时候他一般都毫无意外地立在旁边,得益于此,与那辆墨绿色的拉风越野见面的次数都越来越多了呢。小小年纪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啧啧啧,真是越来越看不懂的迷局。
自从上次抽空给林寻姐的社刊写了篇散文被采用之后,她便经常开玩笑似的说《时笙》向我无限期约稿,最好有一天能成为终身聘用的特约撰稿人,一边说眼神一边闪闪发亮,今天也约上我一起在学生中心办公室里终审新一期的稿件。我想,她寄放在《时笙》上的心血与热爱,一定比她所表达出的还要多上许多。林寻姐……真是个可爱的人呢。
“林寻姐,当初是怎么想到要叫时笙这个名字的呢?时笙……真好听。”惬意地闲翻着以前的旧刊,歪着脑袋问。
“是林茶。”她微微顿了几秒,随即又自然地绽开一个明媚的笑颜。
“是你的茶靡,打赏给我的。”笑意背后好像蕴藏着一段值得怀念的过去。
真想去看看呢。
他们的曾经。
“林茶,你说如果以后我真的能做自己的杂志,要叫什么名字才好?”满怀憧憬的少女,连望着天空的眼神都溢满光亮。
“你是文学社社长,拿这种问题问我你好意思吗?”一旁斜躺在草地上打盹儿的女孩心不在焉地回应。
“我说真的呢林大茶,你不是画画的吗,快帮我想想,人说混血的孩子还长得好看些呢。”一脸不依不饶伺机捣蛋的俏皮样儿。
“……林寻,你平日里说话好歹也有些水准,说出去都没人信你是个写花红柳绿莺飞燕舞的。”经不住在一旁叽叽喳喳的家伙百般叨扰,无奈地翻个身坐起来开始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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