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3)
“你看这踏摇娘。我上次在茶馆看过这戏,那演旦角的戏子扮相也太差了些,白瞎了这好词,要是书华来唱,肯定比他好。”李存旭说着递给曹书华一个软垫。
曹书华前世本就唱的是旦角,一时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只想着曹书华原来还是李存旭的戏友。本来觉得跪着不舒服,见李存旭递来软垫,便垫在了膝盖下面。
因为书就那么大,两人一起看也就不得不凑得近些。
曹书华前世唱的大多都是元朝以后的戏目,对唐杂剧知之甚少,于是就凑近来细细读着。
待读完了不禁在心里暗暗吐槽,这踏摇娘讲的不就是一衣锦还乡的男子当街调戏妇女吗。虽词写的不错,但这情节。。。。。。
不过略一思索曹书华也就释然,此时剧还未成熟,略微有些才气的读书人,大多忙着科考,哪有心情写这些杂剧。优秀的剧目比之后世自然少些,再说这个时代,自由恋爱就算是追求自由的行为了。相必大多数剧目都是这些关乎男欢女爱的。
若是将自己会唱的那些剧目,写下来给李存旭看,他肯定喜欢。看着李存旭认真的神情,曹书华如此想到。
不行不行,我是来掰正他的,怎可带着他玩乐。曹书华摇摇头,将这个念头甩出脑海。
第3章
昨日从李府回来后,曹书华便把自己记得的一些年份会发生的事情写了下来,毕竟人的记忆终究是比不上纸笔牢靠。而且自从重生以后,曹书华发现自己虽然立马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但是关于此书中写的未来会发生什么,正在日益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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