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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这首歌,无非是想起了植南。
植南在团期间,是队内的vocal,《gog to》也是他写的。但这首歌唱得效果并不理想,销量也惨淡,植南因此背了不少锅。
在《神相》剧组的时候,他坚持要唱给自己听:“是不是?这首歌的旋律很好,要不是那时候……唉,这个团也不会那么快解散。”
那时候队长跳槽了,林钧带领其他人开始明目张胆地划水,他这个副队也做不了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团解散。
后来植南才知道,林钧那是早就找好了下家,就等着单飞呢。这两年他虽然红了不少,但归根结底还是综艺咖,写的歌没一首能听的。
《gog to》一直是植南心里的遗憾。他想证明这首歌是可以唱好听的,却没有机会了。
“阿淮,你还要准备多久?没事,我这边已经差不多了,等等你。”林钧把等咬得特别重,想让后期看到节目的观众误以为,秦淮在准备环节耗费了很长时间,但还是输了。
“我这边也准备好了。”
林钧听了就是一愣,这么快?估计是抹不开面子,在这儿打肿脸充胖子呢。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判断是对的:“那这样,我先唱第一段,你再接上。”
到时候秦淮的声音一出来,两相对比,会衬托得自己更加突出。而且到时候,对方有没有底气开场都不好说。
占据先机的人,往往有更多优势。后面的人怯了,也更容易受到影响,或者发挥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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