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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湖却蹙眉:“……只是法律意义?”
“你也想到了?”江雀补充完后半句话, “据我分析, 未来事态的发展是这样的, 当我们指出两者在法律上不构成抄袭以后, 对方会反咬一口说老牛擦边抄,就是为了避开法律约束。”
“再下一步,如果拿不出在广义道德层面服众的证据,就说老牛融梗借鉴,把原帖的相关元素拆开了一点点杂糅进去,总之被咬上就别想清白,圈子里都爱这么干。”
唐湖听他说完,无奈地趴在桌上:“然后这件事到此为止,但只要上网搜索民国江湖,出来的第一个关键词绝对是抄袭,对方没有付出除了营销成本以外的任何代价,就这么轻松的毁了一个人的名声……妈的,怎么比当明星还惨。”
“没错,这就是最终结果。”
江雀耸肩,打开待机状态的笔记本:“我在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组织做证据澄清了,不过舆论反应和我预料的差不多。”
【xx:这个《太爷爷》也太像《民国江湖》了吧,还以为老牛开创一个流派很牛逼呢,没想到也是从别人那里得来的灵感……】
【xx:女作者果然写不出来这种东西吧,看来八千北斗说的没错,不是抄袭也算借鉴了。】
【xx:铁证如山,现在还在洗不是抄袭的人是不是瞎了,不要仗着你们人多势众就可以颠倒黑白,这明明就是高级融梗,只不过一般人看不出来。】
这种逻辑归纳起来只有一句话,“只要我觉得相似,你就有罪,虽然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抄了,但并不意味着你没抄,而是意味着你抄得高明”。
然而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又不是世纪悬案,根本不存在作恶手段高明就无从判定的情况,抄袭是对创作者最严峻的指控,比一个天天发通告吹自己天然脸的明星是整容还严峻,毕竟整容不犯法,可什么时候成了随意说说的东西?
比如“主角误入全是鬼神的化外之地,城主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婆婆,被困后得到服侍婆婆的异族帮助才逃出生天” ,这么详细的起承转合,故事核心也一模一样,可以是《千与千寻》,也可以是动画版《小倩》,难道还是宫x骏抄徐x啊?
江雀随意翻了翻各处讨论:“参与的人还不少,我大概知道谁拿钱了,不过还有一部分作者发自真心地觉得老牛有问题。”
“因为羡慕老牛赚的钱?”唐湖额头抵着冰冷的会议桌,顿时觉得疲惫感涌上心头。
老牛现在绝对是作者圈会下金蛋的母鸡,而且是为数不多搬上大银幕后还没有扑街的大i,背后眼红的人绝对不少。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真是觉得自己受迫害了呢。不要总觉得恶人心狠手辣,其实善人才最狠,他们捅人从来不用刀,而是用成本最低的方式彰显正义。”江雀捂嘴窃笑,“叽嘻嘻嘻,不过好人都是这个智商,也只配被我按在地上摩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