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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是村里人最常见的粮食,也就是所谓的粗粮,年前九月左右播种,五月前后收获,现在已经开花了,白色的小花,特别好看。
荞麦的产量在三四百斤,在这个年代算是很高的,可温巧芸还是很怀念以前的大米,亩产一千来斤,这里只有两百来斤,小麦那些也是一样。
可惜她只会种庄稼,不会搞研究。不然的话,也可以试试袁爷爷的杂交水稻呢。
“这是什么花,还挺好看的。”张富贵伸手就想摘一支,这小花朵单看不怎样,一大片的还真漂亮。
「啪」的一声脆响,张富贵感觉自己手背隐隐作痛,随即就是温巧芸用力瞪他:“这是荞麦!是粮食!”
这要是摘一支就少一撮荞麦,做成馍馍也够她吃一口的了。
张富贵敢怒不敢言,只好左言右顾岔开话题:“原来荞麦长这样啊,真好看。”
温巧芸怀疑的看他:“你居然不认识荞麦?你们家不种庄稼吗?”
要糟,他忘了自己现在是张家村的猎户了。
好在温巧芸没有追究,只是摇摇头,张富贵心里憋屈,他就知道,这女人现在肯定又是在想,难怪他讨不到媳妇什么的。
气死了!
等他好了,就去找十个八个媳妇,专门带来给这女人看看!看看他到底能不能讨到媳妇!
张富贵气得不行,又不能说出来,只能在心里气鼓鼓的抱怨,幻想着某一天,这女人看到他妻妾成群时,那惊掉下巴的样子,肯定很好看。
温巧芸已经蹲下了,将地里一些野草清理干净,这些野草很嫩,到时候把泥巴洗一洗就可以喂猪,一举两得。
张富贵左右看了看,也蹲下来帮忙,虽然以前没做过,可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只要看清楚温巧芸是怎么做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