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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朝思在美国读中学时,是学校篮球队成员,和强壮的美国学生都能抗衡,国内的学生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
可对于“对象”这件事,他觉得越整越乱,还是解释一下比较好,捋了把头发,“不是,张……”
“喂!准备开始了!”张大个儿冲二人喊道。
比赛开始,今天一整场球赛傅朝思都觉得打得不爽,心里老有股劲儿憋着放不出来,心不在焉。
下半场快结束的时候,他换其他人上场。在看台处也觉得坐不住,索性起身去后面的教学楼转转。
刚转身,就在角落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傅朝思跑着三两步追上去,唇角上扬,“优等生,好巧啊!”
闻言,叶暮想转过身,眼睫微垂仍叫人看不出表情,“嗯。”
“你来看打球?”傅朝思单手叉着腰,刚从球场下来,气息还有些喘。
“没有。”叶暮想说:“正要去图书馆,刚好路过。”
“哦。”傅朝思不知道自己哪根线搭错了,居然问了刚才的话。对方又答的决绝,他一时有些尴尬,竟也说不出什么。
“给你。”叶暮想将手里的一瓶芬达递给他,细长的手臂带着一缕淡淡薄荷香,在阳光下白得发光。
傅朝思一怔,僵在原地却有些说不出的欣喜,像是炎炎夏日突然涌入心田的一股清流,“给我买的?”
“不是,自己买的。”眼前的人另一只手揣着兜,微微偏过头,错开他的目光,“突然不想喝了,你喝吧。”
“哦,谢了。”傅朝思也没再说什么,接过汽水仰头喝下去。
“你打吧,我走了。”叶暮想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