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3/3)
“你的普通话,仔细听,有些音准不达标,所以,多念念报纸,多背背绕口令,纠正一下。”他解释道。
“臣附议!”
“退朝!”他笑,忽然像打了鸡血,有了工作一天的动力。
“小雪雪,你今天真好看!”陆漫漫把手机还给肖雪,还情不自禁地赞美她道。
肖雪酸她,“哎呦呦,瞧这话说的,刚从医院打了蜜针回来的吧?”
“嘻嘻嘻…”她笑而不语。她才不会告诉肖雪昨晚她跟沐歌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英雄救美的戏码,事后他出于担心,不仅激动的搂住她,还在医院守了她一晚上,尽管还有阿凌这个一万瓦的电灯泡在,但我闭着眼沉醉,我看不见啦啦啦!
不过,也有让她难过的事情,手机坏了,电脑卖了,21世纪的有为青年,没钱没房,现在连唯一还值点钱的家当——手机,也报废了,连尸体都没找着。
当然了,让她难过的不是因为手机值钱这个肤浅的理由,是存在手机里的东西,便签里的心情素材,以及灵感乍现时创作的歌词,还有沐歌的一千张照片,有他的高清艺术照,自拍,还有他在给自己做饭时,睡觉时或是唱歌跳舞时偷偷拍的小视频,属于她一个人的秘密宝藏,弥足珍贵。
可是现在,全都化为乌有了。
手机是可以攒钱再买,但那些捕捉到的美好瞬间,却修复不回来。
这么一想,不由得唉声连连。
正值下午,一座英式的学校的某一间教室里,一位满脸白胡须的教教正在课堂上用幽默生动的语气授着法律课。
“那么,作为民法上的“物”,具体需要哪些构成条件呢?
民法上的物,是指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物。据此可知,所谓“物”,必须符合这么几个条件:一是必须存在于人体之外,人生的器官不是民法上的物;二是必须是人力所能支配的。如果人力不能支配和控制,比如日月星辰,虽然是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