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1/3)
沈轶是在城东一个废弃的水塔里被发现的。不是因为警方找到了他,是他自己不想躲了。他在水塔里待了三天,没有吃的,没有喝的,只有他随身携带的那个黑色双肩包。包里有几瓶福尔马林,一管红色的颜料,一把手术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女人,圆脸,扎着两个小辫子,站在公园门口,手里拿着一个棉花糖,笑着。她的肚子很平,还没有怀孕,还没有搬进那栋楼,还不知道有一个男人在四楼的窗户后面,用一只眼睛透过窗帘的缝隙,看着她每天进出楼道。
王浩是第一个冲进水塔的。手电筒的光在黑暗中划出一道苍白的口子,照在沈轶的脸上。他靠在水塔的内壁上,坐在地上,双腿伸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一个在等公交车的、有点累了的、想找个地方坐一会儿的普通人。他的手很干净,指甲修得很整齐,涂着一层透明的护甲油。他的脸很白,很瘦,颧骨很高,眼睛很深,像两个黑洞。他的嘴唇很薄,抿成了一条线。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黑色的裤子,白色的运动鞋。鞋面上有一层灰,但鞋底很干净——他在来水塔之前,把鞋底擦过了。他不喜欢脏。他不喜欢乱。他喜欢整齐,喜欢干净,喜欢每一样东西都在它该在的位置。他的“作品”也是。泡在福尔马林里,放在玻璃罐里,摆在桌子上,标签朝外,字迹工整。每一样都在它该在的位置。
“沈轶。”王浩的声音在空旷的水塔里回荡,像一颗被投入深井中的石子,激起的涟漪撞到墙上,又弹回来,跟其他涟漪碰撞、叠加、抵消。
沈轶抬起头,看着王浩。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很亮,亮到像两颗正在燃烧的、快要燃尽的炭。他看着王浩的警服,他的枪,他的手铐。他的嘴角慢慢地上扬,上唇薄得像一条线,下唇略厚。嘴角的弧度不大,但足够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看到——那不是笑,是一种“终于”的释然。跟周茉一样,跟林远一样,跟顾逢一样,跟每一个被这张网网住的人一样。
“你们来了。我等了你们三天。我以为你们不会来了。”
王浩蹲下来,手铐冰凉的金属碰到沈轶皮肤的时候,他没有退缩,没有颤抖,甚至没有眨眼。他低下头,看着那副手铐,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着王浩,说了一句让王浩后背发凉的话:“那个孩子,在我家里。你们看到了吗?她是不是很漂亮?我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小朵。因为她妈妈喜欢棉花糖,粉红色的,像一朵云。她比棉花糖还漂亮。”
王浩的手在发抖。他把手铐又扣紧了一格,金属咬合的声音在空旷的水塔里像一声枪响。他没有说话。他怕自己一开口,就会吐出来。他站起来,把沈轶从地上拽起来,押着他走出水塔。阳光涌过来,刺得所有人都眯了一下眼睛。沈轶仰起头,用那双黑洞一样的眼睛看着天空。天空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洗了很多次的布,没有云,没有鸟,只有无边无际的、纯粹的蓝。他看了很久,然后低下头,上了警车。车门关上了,发出一声沉闷的、像是什么东西被永远关在了里面的声响。
审讯室里的灯惨白刺眼。沈轶坐在椅子上,手铐锁在桌面的金属环上,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得很整齐,涂着一层透明的护甲油。他用这只手抱过那个孩子,把她从医院的太平间里偷出来,用毯子包好,装进袋子里,带回家,泡在福尔马林里,放在桌子上。他用这只手在抽屉里按下那些红手印,在天花板上钻那个小孔,在照片背面写下那行字——“我的邻居。我的作品。我的。”
席斯言坐在他对面,面前摊着从沈轶家里找到的所有证据。照片,福尔马林,颜料,手术刀,玻璃罐,那个被泡在液体里的、小小的、蜷缩着的身体。他看着沈轶,看了很久。然后他开口,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沈轶,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沈轶抬起头,看着席斯言。他的眼睛在审讯室的灯光下显得更深、更黑、更空,像两个没有了星星的夜空,像两个深不见底的洞。他笑了,嘴角咧到了耳根,像一个用油漆画上去的小丑的微笑。
“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他的声音很轻,很哑,像嗓子被什么东西烧过,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刀刀见血。“因为她美。她太美了。她搬来的第一天,我就在窗户后面看到了她。她挺着肚子,手里拎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刚买的菜。她走得很慢,很小心,怕摔了。她的脸是圆的,红红的,像苹果。她在笑,对着肚子里的孩子笑,说‘宝宝,我们到家了’。她不知道我在看她。她不知道她的声音从楼道里传上来,传到我耳朵里,像歌,像诗,像天使在唱歌。她是我的邻居,她是我的作品,她是我的。”
席斯言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一下,两下,三下。
“你偷了她的孩子。从医院的太平间里。”
沈轶的笑僵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那个弧度,那个角度,那个用油漆画上去的、永远不会被擦掉的微笑。他看着席斯言,歪了一下头,像一只在观察猎物的、不着急下手的、想先玩一会儿的猫。
“偷?我没有偷。她不要她了。孩子早产,没保住,她不要了。医院要把孩子送到殡仪馆,火化,变成灰。我不要她变成灰。我要她永远活着。在我的罐子里,在我的桌子上,在我的眼睛里,永远活着。她不是死了,她是被保存了。保存在福尔马林里,永远不腐烂,永远不变色,永远那么美。她应该感谢我。我让她永远活着。”
王浩的拳头砸在了单向玻璃上。不是故意的,是控制不住的。他的指节裂了,血流了下来,滴在地上,一滴,两滴,三滴。他没有感觉到疼。他的眼睛盯着玻璃后面那个笑着的人,盯着他那张用油漆画上去的、永远不会被擦掉的小丑的脸。他的胃在翻涌,从胃底翻到喉咙,从喉咙翻到嘴里。他咽了下去。他不能吐,不能在这吐。他要听着,听着这个人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声笑。他要记住。等他在法庭上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等法官问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他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他说的这些——她美,她太美了,她是我的作品,她是我的。
方晴站在旁边,手里拿着笔记本,笔尖在纸面上停着。她一个字都没有写。不是因为不想写,是因为她的手在发抖,抖到根本写不了字。她的脑子里在转着那些画面——那个玻璃罐,那个被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小小的、蜷缩着的身体,那个被她用白毯子包起来、放在林芝怀里的孩子。她叫小朵。不是她妈妈给她起的名字,是这个男人。是那个偷走她、泡了她、把她的尸体放在桌子上日日夜夜看着的男人。他叫她小朵。他以为他有权利给她起名字。他以为她是他的。
审讯室里,沈轶还在笑。他的嘴角咧得更高了,高到像要裂开,像一个被撑到极限的、马上就要破了的、但还在拼命撑着的气球。他看着席斯言,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是王浩从来没有见过的——不是恐惧,不是愤怒,是一种“我终于可以说了”的疯狂。
“你知道她有多软吗?那个孩子。我从医院把她带出来的时候,她还热着。她刚死没多久,身体还是热的。我用毯子把她包起来,抱在怀里,她像一只小猫,很小,很轻,很软。我用手指摸了摸她的脸,凉的,只有脸是凉的。身体还是热的。我把她带回家,放在桌子上,脱掉毯子,看着她。她好小,好白,好干净。她的皮肤是透明的,能看到下面的血管,蓝色的,细细的,像一张网。我用福尔马林泡她,她会在里面漂起来,像在游泳,像在水里飞。她的手和脚会动,因为福尔马林会渗透进肌肉里,肌肉会收缩,会痉挛,会让人以为她还活着。我每次去看她的时候,她都换了一个姿势。她在动,她在活。她从来没有死过。”
王浩的拳头又砸在了玻璃上。同一只手,同一根指节,血溅了出来,溅在方晴的笔记本上,溅在那空白的、等着被填满的纸面上。方晴没有擦。她低下头,看着那些血滴在纸面上慢慢地洇开,像一朵一朵红色的、正在绽放的花。她拿起笔,在那些花的旁边写下了三个字——“沈。轶。他。”
席斯言看着沈轶,看着他那双黑洞一样的、没有光的、像两个深不见底的洞一样的眼睛。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但他的右手在桌下攥成了拳头,指甲陷进掌心里,掐出了四道深深的印痕。
“你在林芝家的抽屉里留下的那些手印,是什么意思?”
沈轶的笑停了一下。不是不笑了,是那个笑凝固在了他的脸上,像一张被按了暂停键的画面。他看着席斯言,歪了一下头,歪的角度比之前更大,大到像脖子要断了。
“手印?那是我的签名。每一件作品都要有签名。我的作品一号,是那个孩子。我的签名,是她的名字,写在照片背面。我的作品二号,是那个抽屉。我的签名,是那些手印。红色,像血,像草莓,像她妈妈棉花糖的颜色。她妈妈喜欢粉红色,我用的是粉红色。我调了很久,加了很多白色,才调出那个颜色。她应该感谢我,我为她调了一个颜色,一个属于她的颜色,一个世界上只有我知道怎么调出来的颜色。”
他停了一下,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只被手铐锁着的、放在桌上、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上涂着透明护甲油的手。他用另一只手摸了摸那只手的手背,一下,一下,又一下。像在抚摸一个伤口,像在抚摸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一直在流血的伤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